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
2018年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是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批准建设的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根据《湖北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试行办法》和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建设计划,中心每年投入经费20万元面向全省高校设立科研开放
基金项目。现就2018年度科研开放基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和研究周期
1、2018年度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科研开放基金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性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8000元,指导性项目经费2000元。
2、本次项目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的四个研究方向:(1、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理论研究;2、大学生思想品德发展与教育模式研究;3、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教育研究;4、基于大学生发展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研究;),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3、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结题的,须报中心批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限湖北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和科学研究人员。具体要求有:
1、各类项目申请者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项目组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人数一般不得少于4名,申请人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2、各类项目的申请者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不具有中级职称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3、研究项目鼓励吸收研究生、本科生参加;应用性课题项目,鼓励并提倡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4、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
三、结题要求
1.重点研究项目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
公开发1篇CSSCI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专著(译著)1部。
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2.一般研究课题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公开发表2篇核心期刊论文。
(2)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3.指导性研究课题结题,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
(2)提交项目研究报告。
4.以上论文、课题和专著(译著)由重点研究基地经费资助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和研究报告等),其第一完成单位为相应的重点研究基地,成果须注明“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基金资助”。
四、申报程序
申请者须先填写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中心科研开放基金申请表(一式3份,A4纸打印)。并于3月28日前将申请表(含电子版)报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
联系人:林芸 联系电话:027-67885093 ,陈彪 联系电话:027--67885171
Email: linyun @cug.edu.cn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武汉)高教所218室。
邮编:430074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大学生发展与创新教育研究中心
2018.3.6